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3号)和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印发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科火字[2009]152号)文件的要求,大连市科技局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积极推进我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与管理工作。现将我市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财税[2009]63号和国科火字[2009]152号两个文件下发后,特别是7月21日火炬中心组织召开的认定工作交流会结束后,大连市科技局在前期完成认定管理办法起草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由市科技局会同市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共同成立大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具体组织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审)工作。二是组织召开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研讨会,通报了7月21日交流会的有关情况,对认定工作的操作流程、指标解读、后期管理等进行充分的交流与沟通,基本达成共识。三是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由市科技局、外经贸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展改革委共同制定印发了《大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已通过大连科技信息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四是明确了具体的申报流程,2009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的具体要求将于近期向社会公布,预计9月30日前完成首批申报工作。
2009年8月17日